1. 加強大灣區信息安全及私隱保障!

互聯網電子信息應用普及,在帶來發展機遇的同時,也伴隨着各種網絡信息安全問題,例如個人私隱信息被濫用。為促進大灣區信息產業、人民信息生活的健康發展,提出加強粵港澳大灣區內信息安全及私隱保障之建議。

現時,建議已獲採納,國家正在大灣區以致於全國範圍:
(1)建立個人信息保護法律體系;
(2)大力發展大數據產業;
(3)加強網絡安全教育及宣傳;
(4)推動內地香港網絡安全交流合作,支持粵港澳三地信息有序共享。

2. 內地社保,人人安心供!

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肩負起穩定社會、再分配、促進經濟發展等多個功能,亦為個人勞動者帶來基本的生活保障。目前,國家設有五險一金共六種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生育、工傷、失業五種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一般由僱主與僱員共同供款,亦提供個人供款的城鄉養老及醫療保險計劃。實踐上,僱主負擔的各種保費總和,可達僱員薪金的40%。

過去,在內地工作港澳人士,由於沒有內地戶藉,離職時社保斷供,有機會未能按法規供滿15年而獲取保障資格。因應以上情況,提出了關於完善在內地工作港澳人士參與社會保險安排的建議。

目前,建議己獲採納,國家明令自2020年1月1日起,內地港澳居民將可申請與內地居民同等規格的社保卡、社保號碼,並獲允許於離職或退休時延長供款或補繳費用,以確保其應得的保障。

3. 爭取遺失回鄉證內地補領!

港澳居內來往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證,是港澳居民往來內地最重要之過關證件,由香港中旅集團受理申請。然而,若港人在內地遺失回鄉證,現時內地只有少數網點容許香港居民辦理一次出境的臨時通行證,補領手續不方便。為此,提出了關於容許港人在內地直接更換、補領回鄉證的建議,希望內地有關部門可以增加補領回鄉證的網點,加快辦理時間,方便因證件遺失而受困之港人。

目前,有關建議仍然繼續爭取。若有港人遺失回鄉證受困,但因緊急要事需要及時過關,可以先考慮使用過關口岸之綠色通道。

4. 擴大回鄉證內地生活功能!

為了推動港人融入未來的大灣區生活,提出了關於將港人回鄉証納入內地電子認證系統的建議。過去,港澳居內來往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證,只擁有協助港澳居民出入境內地的功能。通過國家多個部門的合作和努力,回鄉證功能將逐步擴大。

目前,廣東省逾400火車站已設有識讀回鄉證的自動售票機,港人亦可以回鄉證享受內地35種以上公共服務,預料未來回鄉證的生活功能將進一步擴大,涵蓋金融、醫療、社保、教育、交通、電信等多個領域。

5. 優化高鐵路線、班次與票務

為了進一步便利港人在內地出行,針對站點、票價、行車時間三個方面,向有關當局提出了關於優化高鐵香港段路線、班次及票務的建議。有關建議經已基本上獲得採納。

目前,高鐵香港段路線已獲得若干程度的優化:

(1)增開5個車站連接香港之班次(包括汕頭站);
(2)增加8個車站直通香港之班次(包括佛山西站);
(3)內地香港聯通車站增至58個;
(4)經深圳北、廣州南換乘可達全國逾300車站;
(5)內地香港票務系統將進一步融合。

6. 完善粵港兩地安老政策對接!

考慮香港人口老化,安老事業方興未艾,提出了關於完善粵港澳大灣區內安老政策對接的建議。

目前,建議已獲採納,國家已在《健康中國2030規劃網要》提出醫養結合,作為重點國策,逐步提升國家安老及醫療事業之水平。除此之外,廣東省政府亦答允積極推動大灣區內粵港兩地的醫療資源緊密合作,全面開放養老服務市場,支持合作發展灣區安老服務與院舍,為港人在粵辦醫、行醫、經營養老服務提供條件。

7. 爭取放寬過境可攜現金至¥50,000!

目前,港人內地過境,可攜現金限在20,000元人民幣以內,有關限額實施多年未有更新。然而,隨着大灣區經濟發展,粵港兩地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都有所增長,加上內地香港進一步融合,有關限額顯得有點過時,不利於兩地居民交流及商業活動。

本人提出了關於放寬攜帶現金出入境限額的建議。由於國家有其他經濟措施上的考慮,有關建議未被即時採納,但有關單位已答允密切注意現行限額的適用性。

8. 爭取內地承認港人專業資格!

讓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讓港人提升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是大灣區發展規劃的目的之一。在大灣區發展框架之下,我與工聯會一直支持完善內地港人就業保障,提出了關於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內職業資格互認的建議。

目前,內地已擴大承認香港證券業、建築業、法律從業員、醫療人員、教師等專業人士在內地工作的資格。職業資格互認涉及的行業與行業細節很多,因此必然是長期的工作,有賴內地香港各界人士合作推展,取得更大成果。

9. 內地服務,香港地址登記!

大灣區發展迅速蓬勃,內地人民生活愈來愈便利,然而很多內地公共服務在申請登記上,只面向內地人,特別是要求以內地住址登記。由於港人一般沒有內地身份證、手機號碼、戶藉和住址,往往無法完成登記享用服務。為了允許港人在內地享有與內地人民同等的生活待遇,提出了關於容許港人以香港地址證明文件辦理內地公共及金融商業服務的建議。

目前,意見已初步獲得採納,申領駕照、在指定銀行與開戶,港人已毋須提供內地住址。另外,國家亦已設立港人回鄉證身份認證平台,自2019年10月起支援35種以上內地公共事業面向持回鄉證人士提供服務。

10. 大灣區人才雙向流動!

提出關於促進粵港澳大灣區人才雙向流動的建議,是促進人員高效便捷有序流動,促使內地與港澳深度合作,實現大灣區規劃的前提。

目前,內地與香港雙方已就人員雙向流動做了相當多的工作。國家用以吸引外來人才的千人計劃,一直容許港澳地區之優秀人才報名參加。港澳科研人員在內地享有申請科研項目的之資格。

至於香港,亦設有香港優秀人才入境計劃,容許內地優秀人才來港工作。此外,國家已放寬措施,便利內地人才和學生來港工作或進行交流,實行政策上的拆牆鬆綁,為灣區內人才雙向流動提供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