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大灣區港人醫療保障!

為港人在內地灣區提供醫療保障,能使港人安心在灣區出行、生活、就業和居住,加快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為此,提出關於設立保障港澳居民在粵港澳大灣區內醫療保障制度的建議,責無旁貸。

目前,建議已獲基本採納。港澳居民在內地享有參加醫療保險之權利,且未供滿保險者可以在退休後繼續供款至規定年限。由深圳市全額資資、引進香港大學現代化管理的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已經成立,成為港醫港藥政策的首要試點。

此外,國家正在推進粵港兩地醫療資源的緊密合作。至於內地香港電子病歷互通、粵港跨境醫療轉運綠色通道等措施,落實上仍存在難點,有待粵港兩地專業人士合作克服。

12. 更新海關徵稅20種商品清單

目前,港澳人士出入境內地,有20種商品不予免稅,其中包括了電視機、攝像機、音響、洗衣機、照相機、電腦、電話、電子計數器、打字機、傢俱等。由於有關清單是於1990年代訂立,距今二十多年,個別商品的商品價值和流通情況已有所改變,為了更好地對應新情況,提出了關於放寬對部分商品徵稅的建議,冀有關部門檢討並更新清單。有關部門收到建議後,已表示考慮暫停執行「20種不予免稅商品」政策,並研究調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