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大灣區港人醫療保障!

為港人在內地灣區提供醫療保障,能使港人安心在灣區出行、生活、就業和居住,加快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為此,提出關於設立保障港澳居民在粵港澳大灣區內醫療保障制度的建議,責無旁貸。

目前,建議已獲基本採納。港澳居民在內地享有參加醫療保險之權利,且未供滿保險者可以在退休後繼續供款至規定年限。由深圳市全額資資、引進香港大學現代化管理的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已經成立,成為港醫港藥政策的首要試點。

此外,國家正在推進粵港兩地醫療資源的緊密合作。至於內地香港電子病歷互通、粵港跨境醫療轉運綠色通道等措施,落實上仍存在難點,有待粵港兩地專業人士合作克服。